欢迎来到嘉兴天豹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存桌面|手机浏览|管理入口|返回主站
15957976780
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讨债公司告诉您合同性质不能转让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闻中心

嘉兴讨债公司告诉您合同性质不能转让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96        返回列表

嘉兴讨债公司告诉您合同性质不能转让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嘉兴天豹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那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债权转让无效的有哪三种情形?


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三)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二、债权转让无效的三种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您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首先注意的是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以上就是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本文“嘉兴讨债公司告诉您合同性质不能转让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由嘉兴讨债公司-嘉兴天豹讨债公司http://www.jxtbsw.cn/编辑发布